趞曹鼎铭文中“橹”前一字,长期以来被学界误释为“虎”,其实该形为“夬”字。“夬”字像手指上戴有扳指之形,为表意字。铭文中“夬”用为本义,指周王所赏赐的物品扳指,在铭文中其与弓、矢并列,类似用例也见于传世文献,文例极其合适。目前,学界一直称扳指为“韘”,其实并不严谨,扳指应有更合理的称呼——夬。联系出土资料、传世文献,可以看出“夬”“韘”二者有别,“夬”是射箭时所戴扳指,而“韘”为“夬”中的衬垫,两者并不相同。包山简(260号) 形旧释为“昷”,实际为“ ”字的误释,在简文中可读为“韘”。包山楚墓中出土的扳指,内部衬有皮垫——韘,与简文所记相合,也说明了“夬”、“韘”之间的区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