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城镇化是以人的发展为中心的,儿童权利保障是其中的一个重要维度。而立法必然要适应社会历史发展的内在规律和客观趋势,调整和完善立法内容及其供给的方式。在当前世界各国,儿童权利的保障面临着严峻现实,特别是在中国,长期重视义务而忽略权利的立法模式,使得我们必须对儿童权利给予特殊的重视。在"后体系时代"的立法中要明确儿童权利保障的含义与内容,形成完备的儿童权利保障法律体系,才能真正地保障好儿童的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