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不受监督制约,必然腐败,其害猛于虎。党的十八大以来,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已然成为中国反腐败的主旋律。这里所说的制度,虽然包括不同层面的制度,但其中最重要的无疑是国法和党纪。正是由国法和党纪共同构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反腐败制度体系——"双笼关虎"的反腐败制度体系。所谓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主要是指把权力关进国法和党纪的笼子。然而,国法与党纪既有联系又有区别,从制度结构逻辑来看,国法与党纪共同构成反腐败的制度体系;从制度地位逻辑来看,国法高于党纪;从制度执行逻辑来看,党纪严于国法;从制度发展逻辑来看,必须将党纪与国法衔接和协同起来,才能收到"双笼关虎"的制度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