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记》的音乐本源理论由于涉及"心""物""气""感"等诸多范畴,容易导致人们理解上的歧义。导致上述问题的原因在于萌芽时期强调人文因素的"先王作乐"说和强调自然因素的"五行""六气"说都对《乐记》产生过重要影响。其中,"先王作乐"说被先秦儒家所继承和深化,孔子的"仁"、孟子的性善论和荀子的《乐论》在《乐记》中得到巧妙融合,构成了其音乐本源理论的主体框架;而"五行""六气"说则被先秦道家所继承,演化出"道""气"(阴阳)等范畴,《乐记》用"道"之朴素调和了"性善"与"性恶"的矛盾,又用"气"的阴阳交感作为"感于物而动"的理论基础,表现出援道入儒的特色。因此,就其主体来说,《乐记》主要是从"心""性"的角度解释音乐本源问题的。后世之所以会出现一些理解上的歧义,是由于《乐记》尝试糅合儒道两家学说但又未展开详细论证所导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