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收益不是必然出现的,或者根本就不会出现,而相关收益的获得并不依赖于资本项目可兑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风险是必然出现的,而资本管制的弊端或者不存在,或者显著小于自由开放的风险。资本项目可兑换的条件永远不会充分具备,具备了也会丧失。对待资本项目兑换的正确策略不在于激进开放、渐进开放还是暂不开放,而在于根据一国经济运行状况决定与变换资本项目可兑换的范围和程度。一国根本不必把资本项目完全可兑换列为改革目标,资本项目开放的正确模式应当是开放与管制相结合,利弊权衡、收支平衡、相机收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