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由农业经营主体和农业服务体系组成。以小农户为代表的旧的经营主体因没有经营积极性以及对农业科技缺乏兴趣,已经严重阻碍了农业生产的发展,所以要培育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新的主体,它们是农业发展的新动力。旧的农业服务体系也不能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要,需要建立以政府、农业科研单位、农民民间组织、农村供销合作社、涉农企业为主的新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需要根据不同主体采取不同措施。培育家庭农场,需要政府及时公布农场标准,在土地流转方面给予协调和帮助,为家庭农场提供公共服务和资金扶持。培育专业大户,需要科学选择农业项目,科学营销农产品,科学管理。培育农民专业合作社,需要提高合作社服务的数量和质量,完善合作社的民主机制和利益分配机制,提高合作社管理水平,对合作社分级管理。培育农业企业,需要提供项目资金支持、信贷优惠、税收优惠和配套设施建设。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需要激活政府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激励农业科研单位从事农业科技服务,鼓励民间组织为农民服务,焕发农村供销合作社的活力,拓展涉农企业服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