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兆龙的行政法治思想体现在其众多的著述及立法草案中。杨兆龙主张行政法治的核心价值是法律至上、依法行政。这一点与中国传统“礼治”行政有一定的相通之处,且为此需加强行政法律规范的创制。实现行政法治的内在进路是通过立法以规范行政权力的范围,为此需要具有高超的立法技术。加强诉愿(即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等行政救济制度建设是实现行政法治的重要保障,杨兆龙对此提出了具体的改进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