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70年代末以来,科恩、布坎南、柯林斯、坎贝尔以及希普诺维奇等学者运用分析哲学的概念分析方法研究马克思主义法学,从而形成了分析的马克思主义法哲学。他们试图重构、修正和澄清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基本概念。他们对社会主义法的必然性、社会主义权利理念的本质属性、基础与上层建筑关系的分析给了我们许多有益的启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