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利普·佩迪特提出了一种以整体论个人主义为哲学基础的新共和主义自由观。针对伯林的“两种自由概念”,他提出了第三种自由概念,一种完全摆脱权力约束的无支配自由概念,主张有干涉不一定是自由的丧失,无干涉自由不一定是真正的自由,只有无支配自由才是真正的自由。无支配自由观为人们理解自由提供了新视角。但是,权力和权利具有对等性,无支配,则无权利。无支配自由以拒斥或丧失主权为代价。实际上是没有主权作为保障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