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环境保护行政任务的剧增,行政机关不堪重负,开始开放和吸引私人参与执行部分环保任务。开放和吸引私人参与执行环保任务的实质是公私合作完成行政任务,其具有体现管理民主、社会国、基本权利保护等法理上的正当性。从民主性、社会国、基本权利保护视角探析私人参与废旧家电回收处理环境保护行政任务法理上的正当性,将对我国私人参与执行行政任务的行政法治有所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