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通过农村集体非农建设用地的不同流转模式对宅基地的归属(权)和宅基地流转的收益分配问题(益)产生的影响进行了比较分析,认为宅基地的归属应以保权保利模式中的主、客体为准,同时参照保权分利模式进行收益分配,即国家和集体经济组织分别以税收和地租的形式获得利益,但必须保证农民为最大收益者。依此,还针对各方所得利益的支配提出了相关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