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显性原因上看,黑龙江省的人均可支配收入水平低、金融业产值低、金融相关比率低、存贷款余额水平较低、贷存比下滑、金融机构聚集度差、金融市场发育迟缓、直接融资比例低、区域金融生态环境不佳,是区域金融创新能力发展滞后的原因。从深层次上看,黑龙江已有的金融创新动力主要来自外部推力,金融供需双方所形成的自身驱动力始终没有成为区域金融创新的主要动力,这是由于黑龙江投融资体制的压抑及“所有制歧视”造成的。为此,应使国有经济与民营经济在融资过程中处于平等地位,使民间资本的投资需求、民营经济的融资需求得到充分的满足,鼓励民营金融体系的发展,真正实现金融与经济的良性互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