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理现代化的本质内涵是文明化+有效性。宗教的文明化及其与治理现代化的同向性,显示出把宗教纳入我国的社会治理体系的可行性。由此,党和政府应当转变宗教观、调整宗教政策,摒弃那种把宗教单纯地或主要地视为是社会治理对象的观念,代之以宗教也是一种社会治理主体或社会治理途径的观念,主动发挥宗教在社会治理方面的积极作用,即把宗教从社会治理的对象转变为社会治理的主体,从而把宗教纳入我国的现代社会治理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