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民族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研究可依据"谁""通过什么方式""达到怎样目的"的逻辑分为三个有机面,即民族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主体、机制和目标。民族问题的治理能力不仅体现在主体、目标、机制三位一体的框架设计和各主体的参与程度、关系、博弈中,也体现在各机制运行的效率、兼容度、应急能力上,以及各目标设定的可行性与层次性上。治理主体运用灵活有效的治理机制完成治理目标,这便是我国民族问题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三位一体的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