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30年,中国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基本完成了从公费医疗、劳保医疗到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历史性转变。改革开放前期,作为企业改革的配套措施,建立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的初衷是政府接受国有企业甩下的社会包袱;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背景下,社会医疗保险被赋予崭新的含义,从服务于企业改革转变为以人为本。在“三改联动”中,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最为关键。建立医疗市场声誉机制从而规范医生的行为是解决医疗保险领域与药品流通领域诸多问题的前提;在此基础上,实施政府部门与医疗保险经办机构“政事分开”、“管办分离”,激发医疗保险经办机构的谈判功能与信息功能,控制医疗费用和医疗保险费用的攀升,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卫生保健服务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