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政放权的实质是转变政府职能。2013年以来,中央及地方政府开展了以简政放权为首要任务的行政体制改革和转变政府职能工作,并取得了显著成效。只有把简政放权与转变政府职能紧密结合起来,才能避免放权之后出现监管“真空”和由此导致的“放收”怪圈。因此,简政放权不能一放了之,需要政府、企事业单位、第三部门以及公民之间的协调与配合。要厘定政府权力边界,把企业培育成真正独立的市场主体,积极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充分发挥第三部门的作用,把政府的“权力清单”变成公民的“权利清单”,以营造良好的社会文化氛同。地方政府要做到“管放结合”,就要加强顶层设计和统一领导,建立科学的监管规则和监管体系,逐步公开政府的权力运作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