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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前儿童对社会规则的认知发展研究
  • 项目名称:学前儿童对社会规则的认知发展研究
  • 项目类别:青年科学基金项目
  • 批准号:31100752
  • 申请代码:C2105
  • 项目来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 研究期限:2012-01-01-2014-12-31
  • 项目负责人:刘国雄
  • 依托单位:南京师范大学
  • 批准年度:2011
中文摘要:

社会规则是我们所处世界的根本组成部分,对社会规则的理解对个体的认知和社会性发展、乃至于和谐社会的建构都具有重要意义。本项目拟采用判断标准范式、心理理论范式以及道义推理范式,从三个层面推进3~6岁学前儿童对社会规则的认知发展研究。首先采用判断标准范式并结合有关社会规则的最新成果探讨幼儿可能很早就具备的对道德规则、社会习俗等社会规则的区分潜能;其次针对规则概念的核心内涵,引入心理理论的研究范式探查幼儿在道德、习俗以及个人事件领域的朴素理论框架及其发展进程;再次通过道义推理范式探讨幼儿对社会规则进行道义推理时可能存在的跨领域的一般发展规律。这些研究有助于揭示我国幼儿对不同领域社会规则在不同范式下可能表现出的一些崭新的认知特点,探讨个体规范意识尤其是道德意识的早期发展机制,探索高度复杂化的现代社会中规范的有效性,揭示儿童认知发展的领域特殊性及其跨领域的一般性,促进有关亲子互动和规则教育的育儿实践。

结论摘要:

社会领域理论日益受到重视而成为当前发展心理学研究的热点问题,学前儿童对社会规则的认知发展则是社会领域理论关注的主要问题所在。通常可以将社会规则分为道德规则、习俗规则,而个人事件则不受社会规则的调节。社会领域论主张,儿童在很早的时候就已将道德、习俗和个人事件区分为作为三个彼此区分清晰的不同领域对待,儿童在不同的社会领域表现出不同的发展模式,甚至有研究者主张应摒弃科尔伯格道德发展的普遍模式,而代之以社会领域理论。本项目试图从三个层面推进童年早期儿童对不同社会规则的认知发展研究,首先探讨有关社会规则的多种理论解释,尤其阐述了社会领域理论的基本观点,总结探讨儿童对社会规则的认知的多种方法,如领域论者最为常用的判断标准范式包括允许性标准、权威依赖性标准、规则依赖性标准等。其次结合心理理论的研究范式,探讨了不同社会规则情境中学前儿童对愿望、信念以及错误信念等不同心理状态的理解,初步研究结果显示,尽管幼儿能很好地指出违反道德和习俗是不正确的,但他们对道德和习俗领域的愿望理解与个人领域大为不同,且与行为者的角色、研究采用的判断标准有关。研究三通过义务推理范式考察了幼儿在不同社会领域的推理特点,结果显示幼儿义务推理的发展表现出跨领域的一致性,如多数幼儿均可以成功检测不同社会领域中的同伴违反约定,但他们对权威违反约定、以及双方同时违反约定的检测则相对低的多。总体而言,本项目通过多种方法揭示出不同年龄段的儿童对社会规则的基本认知发展规律,探讨了这一认知发展进程中可能的影响因素,揭示出儿童对道德、习俗以及个人领域内部的认知特点及其可能存在的跨领域的一致性,这些发现对于当前有关儿童认知发展的领域特殊性和领域一般性的理论争议有所补益,对童年早期儿童的规则教育、尤其是道德教育有较好的启示作用。


成果综合统计
成果类型
数量
  • 期刊论文
  • 会议论文
  • 专利
  • 获奖
  • 著作
  • 10
  • 14
  • 0
  • 3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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