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处大国转型时期,我国当前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问题并非仅仅与经济层面上的公共财政相关,而是在于法律制度构建尚不完善、法治理念贯彻不够深入,在于系统性改革中财税法治的缺位和薄弱。财税法治可以称得上是“牵一发而动全身”的核心环节,如果灵活、有序地运转起来,必然能够温和、稳妥地推动政治、社会等各项改革的整体进程。因此,在法治建设和改革发展的时代背景下,财税法治是富有活力、充满智慧的“大国之道”,这就要求我们把握财税法作为公共财产法、纳税人权利保障法、收入分配正义之法的价值意涵,着重处理好国家与纳税人、立法机关与行政机关、中央与地方等三重主干的权力(利)关系,将权力制衡、维护人权、公平平等、民主参与、财政自治等理念融贯思维之中,从而为财税法治的上下求索行“破局”和“立势”之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