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县管"是我国从2006年开始推行的乡镇政府预算管理改革措施,主要目的是规范乡镇政府预算收支行为,防范和化解乡镇债务风险,维护农村基层政权和社会稳定。实施"乡财县管"措施虽然在一定程度上实现了预期目标,但是也在相当大的程度上弱化乡镇政府财政能力,并相应弱化了乡镇政府的区域治理能力,使得乡镇政府从宪法赋予的第五级政府矮化为"第四级半"政府,乡镇政府财政也相应地被矮化为"半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