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回顾了改革开放后税制改革的三个“十年”.第一个十年的税制改革重塑了政府和企业间的关系;第二个十年的改革使得税制有了基本的雏形;第三个十年对之前的税制加以深化和完善;第四个十年及今后的改革需要将税制的完善向纵深发展,使其具备现代型税制的架构.展望未来,应在稳定税负的基础上,提高直接税尤其是个人所得税的比重,降低间接税的比重.个人所得税和财产税比重的提高至关重要,将成为我国现行税制转变为现代型税制的“点睛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