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三分制是指在一级政府内部,将决策、执行、监督职能分离,并在运行过程中使之相辅相成、相互制约、相互协调的一种行政管理体制。作为当代世界政府改革的主流方向之一,行政三分制的政府架构和运行模式已经在许多国家和地区获得了成功。2002年,党的十六大报告提出,“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和决策、执行、监督相协调的要求,继续推进政府机构改革。”随之深圳市开始了行政三分制改革试点,但由于种种原因最终夭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