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家礼》中的最后一部分为祭礼,内容包括四时祭、祭初祖、祭先祖、祭祢、忌日祭、墓祭等:"凡祭,主于尽爱敬之诚而已。贫则称家之有无,疾则量筋力而行之。财力可及者,自当如仪。"据汪银辉在《朱子〈家礼〉在徽州的普及与影响》一文中称,"徽州是‘礼仪之邦’,自古重视祭祀,加上徽商财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