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与公民的责权利是一一映射的,在县域治理环境下,国家管理控制与基层村民自治的对接是通过乡镇政府与村委会来拟合实现,而国家管理与基层自治在乡村治理中各有优势与不足。通过分析乡村治理中政府代表的公共权利与农民代表的私人权利之间的博弈互动发现,由于公私权利具有天然的内在一致性,同是“理性经济人”的乡镇政府、村委会、村民在序贯重复博弈过程中是倾向于选择合作策略的。现实情境中确实存在导致“不合作”的干扰因素,但只要按照善治理念与现代管理方法,改革乡镇政府、培养各级干部、教育提升农民就可以促进国家管理控制与基层社会自治的良好对接,实现基层社会民主管理与国家管理基础稳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