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遍服务的概念始于美国的电信业,1907年,美国AT&T公司总裁威尔先生提出的“One network,One policy,Universal service”(一个系统、一种政策、普遍服务)的口号。20世纪80年代末,经合组织(OECD)将电信普遍服务定义为“任何人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以承担得起的价格享受电信服务,而且服务质量和资费一视同仁”。在发达国家,普遍服务广泛应用于电信、邮政、电力、铁路等行业,并已逐渐成为国际公认的服务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