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改革的根本动因是解决司法机关的工作与社会发展的需要、党和人民的期望与依法治国的要求不相适应的问题。本轮司法改革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优化司法职权的配置。检察机关必须加强对行政机关的法律监督,这是我国在建设法治社会的今天、毋庸置疑的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