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拓展了检察监督的范围,明确了检察建议的法律效力,完善了检察监督的权力结构,强化了检察机关民事抗诉及提出检察建议的实效。同时,虽然检察机关行使民事抗诉权将使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裁判暂时中止执行,但为维护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的监督并非可以无限扩张。在完善检察监督的同时,为实现审判权与检察监督权的动态平衡,充分保障当事人的公平审判权,新修改的《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检察监督也要受到期限、事由、程序等方面的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