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12日中菲南海仲裁案的裁决以偏向菲方一边倒的姿势出炉。裁决否定了中国在南海的历史性权利和断续线的法律地位;裁定中国主张的岛礁无一能够产生专属经济区,中方岛礁建设等海洋活动不合法。仲裁庭采纳了菲方主张,美济礁等岛礁的地物性质被裁定为低潮高地且可以在不划分边界的情况下某些海洋区域位于菲律宾的专属经济区内。虽然仲裁案件为政治因素所操纵,但本案中包括美济礁在内部分岛礁由于地物性质的裁定,附近水域的海洋权利的维护将是更加严峻。所以从国际法理论和实践对裁决所依托的菲方涉该礁诉求进行法律分析,剖析诉求和裁决的矛盾和非法之处,希为中国政府在仲裁案后期如何采取有效措施应对局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