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利用2011年杭州市企业调查数据评估了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对基层员工工资的影响。研究发现:(1)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不仅未能如政策预期那样促进员工工资的提高,反而对其工资有显著负效应;(2)与处于收入分布低分位处的员工相比,这一负工资效应对中、高分位处的员工更为显著;(3)这一工资效应的大小与员工个体特征异质性有关:对年轻(30岁及以下)、高学历和技能型员工的工资均有显著的负向影响,但对其他类型员工工资的影响不显著;(4)学历、技术、工作经验、城市户口等工资集体协商制度以外的个体特征因素会对不同分位处的员工工资产生不同程度的显著正向作用。因此,改善工资集体协商制度的实施效果,不仅要加强制度自身建设,还要考虑到不同劳动者对组织的制度保护的需求,创造有效实施的体制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