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改革三十年以来,国家以实体性和象征性两种路径进入乡村社会所产生的差距形成了农民观念中的国家二重性。一方面,国家立足于协调社会群体利益关系,回应乡村社会公共诉求,向农村进行了密集的公共政策输入;另一方面,近年来旨在促进公平、改善民生的社会政策相继出台,更是反映了以农民利益为根本的国家政策取向,在乡村社会建构出了道德化的国家观念。中央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委托代理关系下的行政监控和激励机制,成为了国家权力地方化过程中的重要影响变量,使国家权力在向乡村下沉的过程中变形和消解。乡村社会性权力的个体化存在状态,使其既无法有效制约地方权力又无法呼应国家。个体农民对国家的结构性依附使其在实践中有意识地强化国家的道德形象,道德化国家与实体性国家进一步分化。国家二重性反映的是国家政策、制度与规则无法有效进入乡村社会的治理现实。乡村社会的依法行政、依法治理是降低国家权力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的有效途径。建构一个以农民为主体,国家与社会有效分工与协作的乡村治理体系将是建立现代国家体系、实现农村善治的基本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