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以来,中国乡村治理结构的变迁始终处于现代国家建构与乡村自生秩序的对抗与碰撞当中,改革开放之后形成的“乡政村治”管理格局也无法充分满足现实需要.在此背景下,农村社区建设承载着公共服务下沉、调节国家—农民关系的历史使命被提上日程.然而,实地考察结果表明,农村社区建设的具体实践尚未形成关于内在逻辑和运作机制的统一认识,其社会管理和社会重建的功能也没有得到充分发挥.为促进农村社区建设的良性发展,并以此为突破路径创新农村社会管理体制,最终实现乡村社会的稳定有序,本文提出了农村社区建设应该遵循的一些基本原则:形成社区管理“政务”、村委会管理“村务”、村党支部负责“党建”的管理体系,促进乡村自生秩序与现代国家建构的良性互动;上移农村社区建设责任主体,保障资金来源;处理好农村社区建设与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合作关系,有效整合强制性制度变迁和诱引性制度变迁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