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区域协同应对各种突发事件是当前世界各国共同面临的重大挑战。2001年,欧盟建立成员国间的民事保护机制,作为应对各种跨境突发事件的常备体系。其运作内容覆盖“平时”联合防灾、减灾、备灾及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战时”联合抢险救灾两大方面,应急响应中心发挥联络中枢、信息中心、协调中心的作用。欧盟民事保护机制对推进我国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应急协作机制建设具有重要的参考和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