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高阳博士在其《再论道德理论的层次结构》一文中对我们的文章《试论道德理论的层次结构——兼论儒家伦理与西方伦理之比较》提出了质疑,认为我们的文章存在逻辑上的不一致。我们则认为其论证犯有“偷换概念”的逻辑错误。正是基于这一错误的“论证”,李文把我们加以区分的中国儒家与英国道德感派合二为一,并认为我们所说的中西伦理的“互补格局”不成立。对于我们基于伦理学四大分野的层次结构,李文改为基于三大分野的层次结构,但此结构在逻辑上是不清晰的。李文把著名的“斯密问题”即“经济人-道德人问题”看作伪问题,但其论证犯了“论据不能支持论题”的逻辑错误。总之,李文在方法论上没有把握好“纲举目张”的要义,以致自相矛盾和含混之处颇多,对我们的批评和修正是缺乏说服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