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德把伦理学的核心问题概括为"我应该做什么",并采取"伦理的形而上学"方法对道德的基础、道德的应然性和约束性、义务的绝对命令等"老问题"作出了回答。但这些回答从一开始就受到种种批判并延续至今,这表明康德的回答有许多无法克服的问题。哈特曼力图绕过舍勒的"质料的价值伦理学"而直接返回到本体论,把康德规定为主观的认识关系转向自在的存在关系,从而为应该存在的价值秩序奠定新的基础,以此对伦理学的"老问题"作出新的回答,其价值和意义值得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