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建设过程中,行政垄断已发展成为阻碍和破坏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顽疾。该行为不但损害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更破坏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公平竞争机制,并进而在更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我国经济运行效率和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虽然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颇为复杂,但与我国规制行政垄断的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有极大的关系。经济发展轨迹显示,行政垄断不可能被彻底消除,但是,构建合理的行政垄断法律责任制度对于有效规制行政垄断无疑有关着极为关键的意义。本文在梳理和分析我国现行行政垄断法律责任制度的基础上,对构建我国行政垄断法律责任制度提出具体的构想,以期助益于行政垄断的有效规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