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祠堂祭祖数总体可分为四代及其以内、五代、五代以上三种情况。祭祀四代及四代以内的理论依据除《家礼》以外,还有古制及今制,但在实施中人们多遵《家礼》;祭祀五代及五代以上的理论依据为程颐的始先祖之论及多祖论等,实施中,祭祀五代多以"高、曾、祖、考+始祖"的模式出现,祭祀五代以上则因缘情制礼、以义起礼及萃聚人心等而没有固定规律。明代祠堂祭祖位次有尚右、昭穆、尚中之制及其他方式。《家礼》提倡的尚右之制有所推行,昭穆之制、尚中之制及其他方式,尤其是后二者,则在社会上得到了相当广泛的实施,甚至还可能是祠堂祭祖位次实施的主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