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形成以工促衣,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受到现行财税体制、金融体制、资源配置格局以及行政管理体系等宏观制度性因素的制约,焦点是农民的土地。土地财政与土地金融已成为地方政府谋发展的重要财源,近年来全国各地农村以建设新农村为名进行的大规模村压整治与地方政府的“造城运动”“圈地运动”,其深层次的共同原因就是为地方政府推行土地财政与土地金融创造条件,在买践中有可能使农民在村压整治上的知情权、参与权和决策权被剥夺,从而导致地方政府与农民之间的利益关系失衡。传统的发展模式已经走八死胡同,土地财政与土地金融不可持续,必须全面深化改革,让农民分享土地的增值收益,赋予农民更多的财产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