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政府没有单独针对合作社的法案,然而,各州根据各自实际出台了农业合作社法案。百余年来,美国农业合作社法与时俱进,不断完善与修订具体的法律条款以适应外部环境的变化,美国农业合作社法的修订主要体现在筹资、决策和利益分配机制的完善,并最大限度地保持了合作社基本原则不变,从而为合作社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卡帕—沃尔斯坦德法》规定,合作社红利分配每年不超8%。但是,这一规定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合作社吸引外部资本的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