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湖北省"一镇三村"的实证研究表明,集体土地所有权虚化,有分无统、集体统层缺失是当前农村最大的现实问题。集体经营的法律规范缺失,集体统层的主体及其利益实现缺位和集体统层的法权基础丧失,造成了集体统层缺失的法制困境。对农村集体统层进行法律规制需要对集体经营法律制度进行顶层设计,对集体统层的主体及其利益实现进行法律规范,奠定集体统层的法权基础,充实集体对承包地的发包权、调整权和收回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