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犯脱离的现象在司法实务中并不罕见,按照共犯关系解消说,脱离者很难成立犯罪中止,根据“部分行为全部责任”原则可能与正犯一起成立犯罪既遂,只是在量刑环节考虑其行为的“可宽恕性”,如此,在共同犯罪中脱离者几乎没有成立犯罪中止的可能性。但是,根据因果关系切断说,共犯的中途脱离可以定性为犯罪中止,而且不违背刑法的个人责任原则和罪责刑相适应原则,有其合理性,符合人权保障的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