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关于"春晓"著作权的法律性质存在许多争议,这些争议集中表现在关于"春晚"是否为电影作品和汇编作品方面。过于机械地理解独创性,是造成"春晚"著作权的法律定性存在纷争的关键原因。准确理解和把握独创性背后更高的政策目标和立法逻辑可以得出,"春晚"既不是电影作品,也不是汇编作品,而是录像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