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专项资金绩效评价以追求财政支出公信力及执行力为目的。基于结果导向与满意度导向的政府绩效评价理念,针对广东省LED与新能源汽车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绩效、使用绩效和监督绩效,采用单位自评、书面评审、现场核查、专家评审会、满意度调查及书面质询等流程方法,通过与预设绩效目标比较,第三方评价的结果表明:LED与新能源汽车专项资金绩效评分分别为80.3和77.4。专项资金在促进产业链规模提升方面发挥了一定作用,但存在绩效目标不明确、管理机制不健全和推动技术创新不足等问题。本项评价主体为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此举开全国先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