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问题现有分类研究没有勾勒出社会问题的本质属性与清晰边界。社会问题作为"公众议题"均源于"个人困扰"的客观存在,现代社会是自愿互利交换物品的场所,嵌入此社会结构中的社会问题的问题性客观表现为两类,一类是交换过程中想要得不到的问题,需要政府强制分配才能解决,称为分配问题,如看病难与贵问题、收入差距问题、就业失业问题、住房问题、养老问题、教育收费问题;另一类是交换过程中不想要的得到了的问题,需要政府强制修订合约,称为合约问题,如环境污染、贪污腐败、社会治安、家庭婚姻问题等。除此之外,在人们指称的社会问题中还有一类价值问题,如色情、吸毒、赌博,其是否成为问题取决于个人的价值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