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所能直接感知的,是对象零散而片面的呈现,只有通过共现,意识才能对对象有个最基本的意义掌握。共现是有关意义与知识的各种思考中的老问题,但是从符号学的意义观来理解,其本质可能更为清晰:意识靠意向性中的统觉压力,迫使对象的给予从呈现转向共现。从符号学的意义观来分析,共现可以有四种,即整体共现、流程共现、认知共现、类型共现。它们并非经验性的,而是意识的本能。虽然共现并没有超出形式直观的范围,但是此种基础性指示符号,能满足意识要求的意义"最低形式完整度",因此能迫使对象以共现方式将自身实例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