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代议制生成的过程中,政策问题建构主体经历了与代议制框架相适应的重建过程。但是,代议制使政策问题建构出现了双重分化:第一,代议制赖以建立的代表与被代表关系造成了政策建构主体的分化,虽然公民还是政策问题建构权的拥有者,但是,当公民转化为被代表者的时候,实际上是把政策问题建构权委托给了他们所选举的代表了。第二,代表从选民那里获取的政策问题建构权在进入议会的时候,是以提案权的形式出现的,表现出了与立法权的不同,从而在政策问题建构中出现了两种不同的权力。由于政策问题建构中出现了这两重分化,引发了政策问题建构权的异化,也同时开始走向与启蒙时期民主理想背离的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