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社区是在现代化即工业化过程中产生的,但是,在社会治理的实践中却可以看到自觉地进行社区建构的特征,这也是社区区别于农业社会的自然村落等生活共同体的重要特征。从工业革命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前,社区主要是作为"社会救助力量"进行建构的。在第二次世界大战以后的社区重建运动中,我们更加清晰地看到社区的建构性特征。为了解决国家重建中的资源不足的问题,联合国于1948年提出"以社区为基础的社会发展"理念,之后又倡导和实施了"社区发展运动",一场自觉的社区建设运动在世界各国开始风行,并切实地推动了社区的兴起和繁荣。20世纪80年代后,原先由政府垄断的社会治理权力向社会转移,标志着多元治理主体合作治理模式的滥觞。在这样的背景下,仅靠社区自身的力量已经无力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而是通过广泛动员社区以外的政府、公众、非政府组织、民营机构等的力量来解决社区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