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法治是当今世界国际法发展的一个趋势,国际法包括"条约法"和强行法,前者要求凡在有效期内的国际条约对各当事国都具有约束力,其必须善意履行;后者按照《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第53条规定其指"国际社会作为整体接受并承认为不得背离且只能由发生在后而且具有同一性质的一般国际法规则予以更改的规则"。合法预期原则是欧盟法上的一项基本原则,其产生和发展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主要通过均衡公共利益和个人利益以保护相对方的预期利益,适用于直接行政行为、间接行政行为和立法行为。合法预期原则的司法审查对促进欧洲市场一体化,维护欧盟法的安定性和统一性,约束欧盟机构及各国政府部门的裁量,推动国际法治的进程等都起着重要作用。